购房提取:适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、二手房(存量住房)、拆迁安置住房、公有住房等。
办理条件:需提供购房合同、不动产权证或相关票据(如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契税完税证明)。
提取额度与次数: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款或实际支付的总价款,且一次购房行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。
可提取人员:缴存人本人、配偶、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子女、子女配偶)。
租房提取:适用于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(苏州大市范围)无自有住房并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情况。
办理条件: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并提供无房证明、租赁合同等材料。
办理方式:可申请“租房委托提取”,审核通过后系统每月自动划转。
偿还住房贷款提取:用于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、组合贷款或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商业住房贷款本息。
办理方式:可签订“还贷委托提取”协议,系统按月自动划转;也可办理柜面提取。
销户提取
退休提取:职工退休且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即可办理。
外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市提取: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,封存满半年且未在苏州或异地继续缴存的,可办理销户提取。
其他销户提取: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、出境定居等情形。
其他情形提取:包括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。
灵活就业人员提取: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公积金,提取无需材料,没有时间、金额和频次限制;若不再参加公积金制度,可全部提取(销户提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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